立法會|議員促政府提供誘因鼓勵彈性上班 孫玉菡:爭議點在自願抑或立法
撰文: 區綽彥
發布時間: 2024/06/19 23:02
最後更新: 2024/06/20 15:05
立法會今日(19日)通過無立法效力議員議案,促請政府積極協助和提供更多誘因鼓勵企業及機構設立彈性工作制度。議案在64票支持,0票反對,21棄權下通過,棄權的包括多位經民聯、自由黨、新民黨議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認為,較主流的看法是彈性安排為大眾接受並值得推廣,惟爭議點主要包括應以純自願形式由市場推動,抑或通過立法形式採取「一刀切」安排。他指,政府會繼續鼓勵尚未完全實行五天工作周的部門,以務實態度探討讓更多公務員改行五天工作周的可行性。他指,各政府部門均有不同職能,同事工作的時間亦相應有所不同,例如個別前線部門需要為市民提供櫃枱服務,紀律部隊需要輪班工作等,因此,政府部門劃一實行彈性工作時間似乎並非最合適可行的做法。
孫玉菡:政府在考慮以資助或稅務形式倡導任何措施 必須小心審視對公共財政影響
對於政府應否就彈性工作制度提供稅務安排或財務誘因,孫玉菡表示,政府在考慮以資助或稅務形式倡導任何措施時,必須小心審視有關建議對公共財政帶來的影響,以及有關建議是否符合效益和公平的原則。他指,勞工及福利局和勞工處會繼續致力從勞工政策層面推動彈性工作和促進勞資和諧。
勞聯林振昇指,彈性工作安排有多個模式,例如包括短暫安排讓僱員由全職轉為兼職、在特定時間放無薪假、工作分享,由其他僱員按比例幫忙分擔工作量、壓縮工作日數,由每周5天工作變成4天,以及遙距工作,讓僱員在全部或部分上班時間可以不在僱主提供的地點工作等。他認為,在推動香港彈性工作普及化方面,政府可考慮將議題提升至更高層次,設立「彈性工作委員會」,促進社會大眾對彈性工作的知識、就探討適合本港的政策方向,並向政府提供意見,以及收集企業和機構實施彈性工作的情況和統計數據等。
李鎮強:認同推彈性工作措施 但不應政府「落水」
自由黨議員李鎮強認同要推行彈性工作措施,但不認為要政府「落水」,彈性措施應該是市場行為,政府提供補貼的話,變相要納稅人補貼私人企業。他舉例稱,如點心師傅、的士司機都是彈性工作上班。
陳祖恒:不應由政府立法規管
經民聯議員陳祖恒認為,一個工作崗位的職責和要求,應該由勞資雙方按實際情況去協商,而不是由政府立法規管。他指,香港的兼職市場有供有求,僱主跟僱員可按實際需要,自願性選擇以全職或兼職等方式騁用或工作。
民建聯顏汶羽建議,政府透過稅務優惠鼓勵企業實施彈性工作安排,同時應加強宣傳推廣,鼓勵僱主推行家庭友善僱傭政策,盡快制訂公務員五天工作周的實施時間表與路線圖,並帶頭在公務員系統下,率先制訂與推行各項家庭友善僱傭措施,並在試行成功後主動向各界推廣,平衡員工的工作與生活。
議案由林振昇提出,經黃錦輝和嚴剛修正後獲得通過。不過,民建聯林琳及工聯會陸頌雄的修正案,則不獲通過。林琳修正案提到,建議政府為推行彈性工作時間的企業提供稅務優惠;研究為公務員設立育嬰假及制訂全面落實公務員五天工作周的時間表和路線圖。陸頌雄的修正案提到,彈性工作制度應透過勞資協商制訂,並包含規管工時的機制,以釋放婦女和長者勞動力,並保障和促進僱員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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